你好,我的一个朋友是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现在被检察院以徇私舞弊罪提出了控诉,我想咨询一下,究竟什么是徇私舞弊罪?徇私舞弊罪的主体有哪些呢?希望您能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使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裁判;或者利用职务包庇、窝藏经济犯罪分子等,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即依法具有执行行政法规职权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机关的治安执法人员,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海关、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税务机关、环保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机关的执法人员。
受行政执法机关委派或委托执行行政法规的人员,也应视为行政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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