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前天我有个朋友很着急的来找我,说他强奸了一个中学生,所以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强奸罪的一些问题。请问在刑法上一般是怎么来认定强奸罪的呢?如果犯了强奸罪会判死刑吗?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所谓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准确认定强奸罪,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在对强奸罪的量刑上,主要是根据犯罪性质和具体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综合考虑的。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因此,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有可能被判死刑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对其他问题有不了解的地方,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