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弟弟精神方面有点不正常,我担心他讨不到媳妇,就骗了我们村里的一个小姑娘到我家,然后帮助我弟弟把她强奸了。事后那个小姑娘说要告我,我现在很担心,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这样也是构成了强奸罪吗?强奸罪怎么判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所谓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妇女教唆或帮助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实施强奸的,应以共犯论处。
如果妇女教唆或帮助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实施强奸,对妇女单独按强奸罪定罪处罚。
在对强奸罪的量刑上,主要是根据犯罪性质和具体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综合考虑的。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对其他问题有不了解的地方,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