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了解一些关于妨害公务罪的问题。我兄弟一次在警察来我们小区调查的时候,特别不配合,并且还跟警察打起来,虽然并不严重。被说成是妨碍公务罪。请问什么是妨害公务罪,又有哪些行为是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妨害公务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是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下列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以妨害公务罪认定: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盐业管理职务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
此外,在我国《刑法》分则的其他规定中,也包含了妨害公务的其他罪名,比如扰乱法庭秩序罪、组织越狱罪等等,这些罪名由于分则都有单独规定,因此,当行为人犯下此类罪的时候,同时触犯了该罪名以及妨害公务罪,构成了刑法理论中的法条竞合关系。
此时应该适用特殊规定的罪名,而不能适用妨害公务罪。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的上您,如果您还有其他困扰的,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