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家里有一件事情,就是我老公涉嫌绑架罪,但是老公说自己仅仅是抢劫,具体情形我也不是很清楚。现在想问一下律师,这两个罪名在我国法律上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我国刑法中的绑架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
一、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
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二、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要区别是: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
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手段,将其劫持,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迫使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交出一定的财物,换取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因此财物不是当场取得,而是在以后的特定的时间、地点取得;
不是由被绑架人直接交出财物,而是由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交出。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