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这样的。我的表弟现在被一名妇女控告说是我表弟强奸她,但是我表弟声称最多只是强制猥亵,算不上强奸。我现在想问一下,到底这两个罪名有什么区别呢?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强制猥亵妇女罪,同强奸罪主要有哪些区别”这个问题。
二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主观故意内容不同:
(一)强制猥亵妇女罪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强奸罪则以强行奸淫为目的。主观上不同的故意和犯罪目的决定了两罪在客观上虽有相似性的性行为,但决不是完全相同的目的。
前者是行为人以通过性器官接触以外的其它性行为来达到性满足的行为,是针对妇女实施的能够使行为人或第三者受到性欲上的刺激、兴奋、满足的除性交以外的性行为。
后者必须有通过性交来达到性满足的故意。
(二)在强奸罪中,必然要以语言或动作进一步流露出其强行奸淫妇女的目的,强行猥亵的行为必然要向强行性交行为发展,如果不出现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必定实施并完成奸淫行为。
这样的案件只能以强奸罪论处。强制猥亵妇女罪中,行为人在强制猥亵行为后,有的也可能表现出进一步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要求,但决不是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意图。
这样的案件,不能以强奸罪处。
二、客观方面表现不完全相同。
强制猥亵妇女罪是对妇女强行实施性交以外的猥亵行为,而强奸罪则是要求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