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来向您咨询一下有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一些问题。请问律师法律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久啊?还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被剥夺了哪些政治权利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以下几种:
1、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此外,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具备法定减刑条件的,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也相应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除上述二种情形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那么,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被剥夺了哪些政治权利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