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妹妹和她老公吵架的时候不小心失手用水果刀捅到了他老公的腰上,结果他老公不治身亡了。我妹妹也是不小心,算是过失犯罪,请问她这样要负刑事责任吗?警察说我妹妹算是过失致人死亡,那请问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多少年啊?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行为人本来应该也能够正确地认识一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进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但却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采取了极不负责的态度,从而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国家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支配之下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也就是说,过失致人死亡,除本条的一般规定外,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
如刑法第115条关于失火、过失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害方法致人死亡的规定,第133条关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规定。
在这些情况下,就依照刑法中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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