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入职一个单位,然后单位上有一个同事不知道我是哪里得罪他了,有一次在办公室里当着大家的面用很恶毒的字眼说我的不是,还侮辱我。我想问,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之间有什么区别?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之间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
首先,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而当行为人采用公然强行扒妇女的衣服、对妇女身体进行某些动作性猥亵、侮辱时,对行为人是定侮辱罪还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容易发生混淆。
区别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动机。
其次,侮辱罪中的侮辱妇女,行为人目的在于败坏妇女的名誉,贬低其人格,动机多出于私愤报复、发泄不满,这一点与侮辱其他人(男性)、其他侮辱行为(如以大字报进行侮辱)没有什么区别;
而猥亵、侮辱妇女行为,行为人目的在于寻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满足行为人的畸形性欲。
另外,侮辱妇女罪在有些场合,行为人侮辱的对象即妇女具有不特定性,而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的。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