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入职一个单位,然后单位上有一个同事不知道我是哪里得罪他了,有一次在办公室里当着大家的面用很恶毒的字眼说我的不是,还侮辱我。我想问,构成侮辱罪的话,对主体要件有什么要求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构成侮辱罪的话,对主体要件有什么要求吗”这个问题。
一、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二、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构成本罪主体。
对于以期刊杂志刊登侮辱、诽谤他人文章的,根据新闻出版署1988年11月24日发布的《期刊管理暂行条例》第5条、第36条规定,任何期刊凡违反本规定,刊登侮辱、诽谤他人的内容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区别情节轻重,给予警告;
罚款;
没收非法收入;
停止出售;
没收或销毁违法期刊;
定期停刊;
停业整顿;
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