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如果他人公然侮辱我们单位的名声和荣誉,对方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在我国法律上,侮辱罪的犯罪对象能是单位吗?律师能否仔细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什么是侮辱罪,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吗”这个问题。
一、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