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您一个问题。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告诉我我市正火那件杀人案是他干的,正打算自首,但是我感觉应该是他女朋友干的。我想问一下,什么样的行为才算自首,他这样会不会产生其他罪行?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一、什么是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二、怎么认定自首行为
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查:一是时间;
二是方式和动机。
自动投案的时间既可以是犯罪事实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察觉之后。
关键在于犯罪分子须自动投案。犯罪分子自动投案说明其有认罪悔改,愿意接受惩处
1、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
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的自首
2、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综上所述,符合上述之条件,才可以认定为自首,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只有这样认识自首才是完整的,系统化的。
可以适用自首的刑事案件,刑法总则规定的自首制度适用于一切犯罪,旨在通过鼓励犯罪人自动投案,一方面有利于案件的及时侦破与审理,另一方面促使犯罪人悔过自新,不再继续作案。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