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朋友遇到一个问题,他现在被警察要求配合救人,劫匪是他曾经的同伙,如果他办成了,就算立功。他关心的是,如果算立功的话,他是不是可以减免刑罚,立功究竟应该怎么处罚?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一、什么是立功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
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
阻止他人犯罪活动;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二、立功怎么处罚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注意《刑法修正案八》中删除了原《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其主要是考虑到“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过于轻纵宽缓,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
注意,自首加一般立功也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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