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追诉时效。我的朋友已经十五年没有回来了,听说现在警察那边正在找他麻烦,我想问一下,我国追诉时效是多久,我朋友还会不会被起诉?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对过去的犯罪行为,在法定朞限内起诉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叫追诉。
超过法定朞限的,不再追诉。但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朞限的限制。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
1、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时效中断。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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