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请问您关于追诉时效的特别规定,是这样的,我的朋友说他老婆十年前杀死了一个孩子,一直在逃,现在终于被警察逮到了。想问一下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
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
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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