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是专利权所有人,因要和其他人合作,我就许可对方使用我的专利权,在签了专利许可合同后,说要去做个专利许可备案,这专利许可备案是必须要办理吗,该怎么办理?
您好,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八号局长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
对备案审查合格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将给予备案合格通知书及备案号、备案日期,并将通知书送交当事人。
备案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标准表格),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3)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可提交护照复印件)。
(4)专利(申请)权有效证明(备案专利已授权的,备案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登记簿副本;
备案专利申请未授权的,备案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准备好备案的相关材料,到当地的知识产权局,依照办理备案流程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