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危害很严重,我们一定要坚决制止!”
“女儿明年就中考了,我们买这个房子,也是为她上学更近点,安心中考。三四百万的房子啊,天天被群租客打扰,怎么住呢?”
“我不知道究竟有多少次从梦中被吵醒,又有多少次因噪声而难以入睡......”
“如果有一些有恶劣行径,我想肯定是少部分,业主们完全可以联同物业针对解决。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人。”
“如果有更好选择,谁也不愿意去群租的。”
“我需要一个睡觉的地方,如果打扰到住户了,那我只能说声对不起,仅此而已。”
“为什么把矛头都对准我们?”
天通苑20余业主联合抵制“群租”
地杰国际城业主发帖曝光“群租”门牌号
群租怎能一棒子打死
取消群租我们睡马路
请别把最后一条睡觉的路堵上
“ 这种日益流行的‘群租’现象,被众多新闻媒体热点报导,扯下的是上海楼市真实需求的最后一块“遮羞布。而其他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虽然同样日益流行起‘群租现象’,但由于其‘遮羞布’没有被新闻媒体强行‘扯下’,反倒被‘有形之手’屡屡提上。 ”《详细》
“ 通过立法的方式对‘群租’进行管理和规范,其出发点是好的,但租房者的利益同样需要兼顾。‘群租’的主体无疑都是一些城市外来人员及低收入者,包括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沪飘一族’等等,他们一般收入不高,与别人一起租房无非是想省几个钱。 ”《详细》
完善法规治理“群租”
在高房租的压力下,不少收入不高者无奈地选择了相对低廉的“群租”方式。为了赚进更多租金,有些房东将房子分割出租。但“群租”在法律上又处于空白,面对这种尴尬的现状,该怎么办呢?有专家提出,如能将群租房定性为经营性用房,问题将迎刃而解。《详细》
陈某每月花3000元在东新园小区租下了一套房子,随后他做起了“二房东”。不过陈某的发财梦刚开始,就被警方逮着了,受到了警方行政拘留的处罚。《详细》
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出租给家庭居住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详细》
《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公布了草案全文,向公众征询意见。该草案规定“向单位出租用作集体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这一规定有望为界定市民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群租”问题....《详细》
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规定: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应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其中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详细》
湖西派出所副所长周金星介绍说,最近一周内,他们还将对湖畔花园、天翔花园等其他5个“群租”现象较为严重的小区进行清查。清查结束后,警方将召集房东和承租单位,要求他们按照《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的规定限期整改。《详细》
自治或是解决群租问题之良策
管理部门对群租问题力所不逮,社会租房保障体系尚未得到完善,在这种状况下,通过物业、业主、中介和租客多方发力,实现自治,不失为一个消弭大多数安全隐患和经济纷争的办法。《详细》
笔者认为,治理“群租”无须联合执法,而需要的是责权明确的执法机关。比如说对于“群租”问题,就明确由房地局来执法,执法不力的,追究有关负责人员的法律责任。而联合执法往往是“一阵风”。《详细》
魏国鹏律师:
目前应尽快制定出一部适应范围更广的法律性文件,对群租问题进行具体的规定,同时要制定相应的罚则。《详细》
宋铁军律师: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认识群租房的危害。《详细》
这一切都需要政府从人们日常生活幸福与否的角度出发,用非常细致周密的制度来规范。这显然要比“一刀切”地砍掉“群租”更加人性化。《详细》
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随着发展加快带来的个体居住成本的大幅攀升,没有相应的廉租房供给,群租现象何以能一扫了之?《详细》
政府理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考虑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权问题,抓好廉租房建设与管理,以及外来人口专项住房服务。甚至应该先有廉租房,将群租者优先安置之后,再来进行群租房的整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