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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经在线访谈节目《法眼看经济》,我是主持人何欣。最近有媒体报道国务院将要在六个月内撤销数千家驻京办,再度引发了对近万家驻京办的命运的关注,今天我们请来高占强律师和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

  高占强: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您对撤销地市级以下的驻京办是怎样的态度?

  高占强: 我认为国务院的这个决定是非常正确的。中国的驻京办从行政序列来讲有三个序列,第一是省级驻京办,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城市,经济特区和新疆建设兵团派驻到北京的驻京办。第二个序列是地级市,地区,少数民族自治区的盟或者州派驻到北京的驻京办。

  高占强:第三个是行政序列中位阶最低的层级,就是县级人民政府,或者相当县级人民政府这样级别的政府机关派驻的北京的驻京办。具体来讲由各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派驻到北京的驻京办,还有开发区的管委会派驻到北京的驻京办,还有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单位派驻到北京的驻京办。再就是由县级市,少数民族的旗,省辖区政府派驻到北京的驻京办,这次要撤销的就是第三类,行政序列中位阶最低的,县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当于县级人民政府派驻到北京的驻京办。我认为这个举措是非常正确的。

  主持人:高律师帮我们分析了驻京办的分类,驻京办一头连着中央,一头连着地方,有很多积极的功能和作用,驻京办撤销以后是否会有“功能真空”,中央和地方在这方面是怎样考虑的,有怎样的解决办法? 高占强: 这个问题应该分开阐述,我刚才已经讲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级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意见》当中,对三个级别的驻京办做了不同的规定,县级的给予撤销,省级的给予保留,地市级… 《详细》

编者按:
   《“法眼”看经济》由中国经济网法邦网联合制作的一档“畅谈经济热点问题,普及经济法律知识,解答经济类法律问题,提供权威法律建议”的视频节目。节目采用主持人和律师谈话模式,深入解析社会热点经济背后的法理人情。

  本期我们邀请到的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高占强律师,就“撤销县级驻京办” 这个话题发表看法。

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

  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意见》对现有驻京办事机构的设置作了严格规定:保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详细]

“驻京办”生态链调查:“九省市驻京大厦”价值3亿

  作家王晓方在小说《驻京办主任》中写道:“驻京办是三不管,别人管不着,地方没法管,北京管不了。又开宾馆、酒楼,又办公司……”;《2003年北京工业统计年鉴》称:各驻京办事处在拉动北京内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风口浪尖上的驻京办眼下是何状态?已有60年历史的大大小小5000余家驻京办是否已经成为北京城市生态的[详细]

驻京办该往何处去?

  近日,国务院有关主管机构出台文件规定,未来6个月内,数千家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将被撤消完毕。

  排除情绪干扰,驻京办浮沉兴衰实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本。有心者不难发现,驻京办意图联结中央…[详细]

国管局:驻京办,该撤撤,该管管

  2月4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尚晓汀公开表示,要采取多种措施防止驻京办机构“名亡实存”,死而不僵。在驻京办的撤销过程中,要严格管理资产处置,防止发生转移或侵占国家资产。对于允许保留的地方政府驻京机构要加强管理。

  加强经费和编制管理,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不久前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