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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经在线访谈节目《法眼看经济》,我是主持人何欣。最近有媒体报道国务院将要在六个月内撤销数千家驻京办,再度引发了对近万家驻京办的命运的关注,今天我们请来高占强律师和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
高占强: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您对撤销地市级以下的驻京办是怎样的态度?
高占强: 我认为国务院的这个决定是非常正确的。中国的驻京办从行政序列来讲有三个序列,第一是省级驻京办,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城市,经济特区和新疆建设兵团派驻到北京的驻京办。第二个序列是地级市,地区,少数民族自治区的盟或者州派驻到北京的驻京办。
高占强:第三个是行政序列中位阶最低的层级,就是县级人民政府,或者相当县级人民政府这样级别的政府机关派驻的北京的驻京办。具体来讲由各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派驻到北京的驻京办,还有开发区的管委会派驻到北京的驻京办,还有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单位派驻到北京的驻京办。再就是由县级市,少数民族的旗,省辖区政府派驻到北京的驻京办,这次要撤销的就是第三类,行政序列中位阶最低的,县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当于县级人民政府派驻到北京的驻京办。我认为这个举措是非常正确的。
主持人:高律师帮我们分析了驻京办的分类,驻京办一头连着中央,一头连着地方,有很多积极的功能和作用,驻京办撤销以后是否会有“功能真空”,中央和地方在这方面是怎样考虑的,有怎样的解决办法?
高占强: 这个问题应该分开阐述,我刚才已经讲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级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意见》当中,对三个级别的驻京办做了不同的规定,县级的给予撤销,省级的给予保留,地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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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法眼”看经济》由中国经济网和法邦网联合制作的一档“畅谈经济热点问题,普及经济法律知识,解答经济类法律问题,提供权威法律建议”的视频节目。节目采用主持人和律师谈话模式,深入解析社会热点经济背后的法理人情。
本期我们邀请到的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高占强律师,就“撤销县级驻京办” 这个话题发表看法。
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意见》对现有驻京办事机构的设置作了严格规定:保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详细]
作家王晓方在小说《驻京办主任》中写道:“驻京办是三不管,别人管不着,地方没法管,北京管不了。又开宾馆、酒楼,又办公司……”;《2003年北京工业统计年鉴》称:各驻京办事处在拉动北京内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风口浪尖上的驻京办眼下是何状态?已有60年历史的大大小小5000余家驻京办是否已经成为北京城市生态的[详细]
2月4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尚晓汀公开表示,要采取多种措施防止驻京办机构“名亡实存”,死而不僵。在驻京办的撤销过程中,要严格管理资产处置,防止发生转移或侵占国家资产。对于允许保留的地方政府驻京机构要加强管理。
加强经费和编制管理,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不久前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