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
为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保险欺诈,保险法严格禁止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的,应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2、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结束保险合同关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虚报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保险欺诈行为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实际问题往往都是比较复杂的,如果本文不能为您解决问题,建议您还是咨询或者直接聘请这方面的专家律师比较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保险受益人保险欺诈的后果
保险合同当事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的,应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结束保险合同关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也不退还保险费。按照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如果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虚报事故原因,夸大保险标的损害程度或者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以上保险欺诈行为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