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见的保险纠纷有哪些
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所引发的保险纠纷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六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往往这些情况发生后,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也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继而引发纠纷。
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所引发的保险纠纷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在此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发生纠纷。
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所引发的保险纠纷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索赔的,应当提供相关的单证和材料,但往往实践中,由于单证和材料不全,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就认为是保险公司在故意刁难,继而发生纠纷。
超过了索赔时效所引发的保险纠纷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由于种种原因在此规定的期限后,才向保险公司提出请求,纠纷由此而产生。
二、保险纠纷如何提起诉讼
1、诉讼要及时进行,超过时效,失去胜诉权。
2、证据要充分,证人要找对,证件(身份证、保险合同等)要准备。
3、起诉状要有,同时带上诉讼费用,否则立案会有麻烦。
4、被告要明确,否则不能立案,或法院不受理。
5、选准诉讼理由,通过对证据的分析,选择更有利的诉由,如:以保险合同违约为由,还是以侵权为由进行诉讼。
6、如果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可得到免费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