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寿险合同成立后能变更吗
保险费可一次性缴纳,亦可以约定分月、季、年缴纳。但必须及时缴纳,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或减小承担保险责任。缴纳保险费后应开具保险费收据,并小心保留。寿险保险合同一般为长期合同,保险期限通常为10年、20年甚至可到终身。在漫长的人生岁月里,投保人很可能因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希望将购买的寿险保单做某些变更。
例如,因结婚、生子想增加保险金额;或因保费负担较重想减少保险金额,降低保费;或因经济能力不许可,想变更为展期保险或交清保险,不再交付保险费等。以上内容均属保险合同内容的一般变更。
遇到以上情况,可以到保险公司保全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对上述变更都有明确的规定。
二、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根据《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