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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理赔材料有哪些,寿险理赔要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363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寿险理赔材料有哪些?

1.保险单、保险批单、保费收据;

2.公安、派出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火葬场的火葬证明、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受益人或保险金受领人的身份证明;

3.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证明、住院费收据、门诊费收据、病历及其它材料;

4.相关照片等。

二、寿险理赔要注意什么?

寿险理赔注意事项有:

1、发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事故,须在10天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超过5年,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3、医疗保险的给付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三种:

(1)定额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的保额在约定的情况发生时给付保险金,当约定范围内的疾病发生时,一旦确诊,保险人即给予相应保额的赔付,保险金的数目是不变的。

(2)补偿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的医药或住院费用等实际医疗支出按约定的比例报销,如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就属于补偿给付。

(3)津贴型的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赔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数目依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如住院医疗日额给付保险、住院安心保险等就属于津贴型。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在购买人寿保险的时候要注意,我国法律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因此,无论是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变更申请书,还是其他有关文件,投保人都要认真阅读、认真填写并亲自签名,不要随意由他人代签,以免造成保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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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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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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