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避免保险理赔纠纷
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有交费宽限期的,保险人对在宽限期间内发生的承保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未告知的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没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告知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上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对有关免责条款做出能够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由保险人对是否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及时”一般为三十日,确有困难的除外
二、不交费承担违约责任吗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投保人未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约定有交费宽限期的,保险人对在宽限期间内发生的承保损失承担保险责任。但保险人因以上情形承担保险责任时,可以从保险赔款中扣除未交的保险费及相应的利息。
投保人在财产保险合同成立后,未按照约定交纳全部或者部分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前,未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险人开始承担责任时至合同解除前期间的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