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内容可以变更么
保险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
下面是几种常见的保单变更事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变更。若您的地址有变,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投保后,保户也可能对某些附加险的需求发生变化。比如,有人认为自己身体好,不想再续保医疗附险;有人认为现在的工作风险加大,要求增加意外附险。取消附险可随时申请,但增加附险却有时间、身体状况、职业等方面的限制条件,因而应向保险公司了解相关条款和投保规则。保单复效也较常见,例如投保人在60天续期缴费的宽限期内未缴保费,保单效力中止,但投保人在两年内仍有申请恢复保单效力的权益。复效时仍以投保时的费率计算保费,与重新投保相比,不会因年龄增长而增加保费。办理变更手续可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也可直接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如何
无论是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还是主体变更,都要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采取一定的形式完成。
1、保险合同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完成。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投保人及时提出变更保险合同事项的要示,保险人审核,并按规定增减保险费,最后签发书面单证,变更完成。
2、保险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对此一般要求出具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以注明保险单的变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