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承运人责任险
所谓“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标的保险。所谓“承运人责任险”,是指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险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或者危险货物货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这是国家为了保护道路运输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或赔偿而采取的一项强制保险制度。
二、承运人责任险的赔款计算方法
在认定保险责任并核定损失的条件下,保险人即可按条款规定的赔偿处理方式计算赔款,具体如下:
1、以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损害和仲裁或诉讼费用赔偿的最高限额,超过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两项的每次事故的赔偿总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其中人身伤亡以不超过每人的赔偿限额为限。即仲裁或诉讼费用与赔偿责任一并计算赔款,在赔偿限额内支付,不另行计算。
2、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应在另一个赔偿限额内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最终赔偿金额超过保险赔偿限额,保险人按比例分摊该费用。
3、重复保险的赔偿。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时,如有其他承保同样责任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责任的保险存在,保险人将按照所承担责任限额的比例,对有关赔偿按比例负责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