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能否继承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并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出了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 公民的收入;
(二)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 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做了特别规定,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
股权如何继承
我国新《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公司法中关于继承人继受股东资格时排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继承人当然继承股东资格。可以看出我国的立法借鉴了法国的立法,在承认继承权的基础上,赋予公司章程特殊规定权。
股权继承即可由法定继承产生,也可由遗嘱继承产生。股权继承人既可以是多人,也可以是一人。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股权继承的问题,更多详细内容,请咨询网站律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