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认为婚前财产性质不变无需婚前筹划
有些“理性”派的富豪们会在婚前去咨询咨询律师,甚至还是当地很有“名气”的律师。同时还会煞有介事的抛出法律法规与你对峙,最终得出的结论却让我们哭笑不得。他们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个人的婚前财产在婚后也归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只要我的财产婚前就登记在我的名下,即使我结婚了,财产的性质不会产生变化,依然是我的个人财产,那我还需要做什么财富规划?!虽然《婚姻法》第 18 条确实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但对于这些拥有家族企业的富豪们来说,巨额的财富大多来源于“公司股权”,且企业的经营、发展,最终利益都体现在公司股权上。而根据《婚姻法》第 17 条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 5 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不在婚前就“公司股权”这只“金母鸡”进行妥善的筹划,那婚后所产出的“金鸡蛋”就必须和你的另一半对半分割了。
海外资产无需婚前筹划
根据中国银行和胡润联合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管理白皮书》显示,拥有可投资资产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富人中,正在计划或办理移民的 46% 已完成了移民手续;而中国超级富人(拥有可投资资产在 1 亿元以上)的移民比例甚至已经达到 74%。其中,有相当的一部分富人已完成了部分甚至是全部财富的转移,即财产从中国转移到了海外。而根据我们所接触的富豪群体,其中许多超级富豪的子女早早被送到了海外(以美国,加拿大,新加坡,法国居多,美国为甚)接受教育,甚至已经加入了外籍。由此引发的误区便是:既然我本身已经是外籍且资产也在国外,甚至以后的妻子都是外国人,我根本没必要在中国做任何的婚前财富规划。在此,我们需要对婚前财富规划的作用做一个释明,所谓婚前财富规划即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前对于个人名下的资产,根据财产的性质、状况利用不同的筹划工具,如婚前协议、保险工具、家族信托、股权设计等进行提前的设计与规划,主要的目的在于预防财富拥有者因缔结婚姻关系及日后解除婚姻关系时发生矛盾和纷争,尤其是对于个人财产或家族财产造成损失和侵害。
综上,涉及到跨境财富中比较简单的工具使用内容,婚前财富整体的筹划过程中还需要由专业的私人财富法律管理律师结合保险、信托等专业机构共同设计一系列有针对性婚前财富筹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