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富的范围
婚姻财富是指夫妻任意一方或双方共同在婚姻存续期间积聚所得的大部分财产,也可称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如何保护一方的婚前财富
由于婚姻的风险性,以及与婚姻有关的财富的风险,使得目前很多净高值财富人群对婚姻有所顾忌。如何既能获得婚姻的幸福又能保护好婚姻风险发生时自己的财富不受损失是很多人的诉求,现在,我们来介绍一下。
婚前协议,适用于尚未结婚或准备再婚的净高值人群,起草婚前协议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可能出现的婚姻问题对公司及自身的影响。婚前协议里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婚前约定的财产范围以及财产的分割和归宿等问题。
婚内协议,主要针对已经结婚而还未发生婚变的净高值人群,如果配偶同意,可以签署婚内配偶同意函,或者是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这可以有效避免离婚对公司的影响。然而配偶同意函适用性比较窄,主要因为已婚的夫妻双方由于感情和面子的问题,通常很难完成配偶同意函。
净高值人群自主创业的,公司章程的预设对避免婚变造成企业不良影响的方案也是预防型协议的一种。公司章程中可以对配偶一方股东资格做出限制,因为公司章程对于公司财产的约定效力大于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内部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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