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什么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
制定公司章程应载明下列主要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和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方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有没有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的效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
一是公司应当依其章程规定的办法,产生权力机构,业务执行和经营意思决定机构、监督机构等公司组织机构,并按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行使职权;
二是公司应当使用公司章程上规定的名称,在公司章程确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三是公司依其章程对公司股东负有义务,股东的权利如果受到公司侵犯时,可对公司起诉。
2、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
公司章程系由公司股东制定,并对股东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不仅限于起草、制定公司章程的股东,而且对后来加入公司的股东是同样的,这是由公司章程的自治规则性质所决定的。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主要表现为股东依章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和经理的效力。
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经理的效力表现为,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若董事、监事、经理之行为超出公司章程对其赋予的职权范围,其应就自己的行为对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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