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
继承权是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权利,胎儿尚未出生,不属于自然人。因此,胎儿不能享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承担自然人的民事义务,没有继承权。
但是,国家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照顾原则,规定了胎儿享有继承利益。
《民法总则》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5.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胎儿继承产生纠纷怎么办
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仅此能够分割。当事人对胎儿的继承有疑问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
对于胎儿能不能继承,法院认定的依据是:胎儿与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
如果胎儿母亲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胎儿与被继承人存在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则胎儿可分得一部分遗产,没有婚姻关系当事人对其亲缘关系有疑问的,可以做DNA亲子鉴定,以亲子鉴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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