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毒品犯罪辩护问题,拔打免费毒品犯罪辩护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济南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  贩卖毒品  >  贩卖毒品  >  毒品犯罪判死刑的情形,毒品案件判死刑的数量标准

毒品犯罪判死刑的情形,毒品案件判死刑的数量标准

此文章帮助了489人  作者:济南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毒品犯罪判死刑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4)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5)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二、毒品案件判死刑的数量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二省、自治区法院审查毒品犯罪案件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判处死刑案件的数量标准问题

人大《决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个规定是人民法院对严重毒品犯罪分子决定量刑的法律依据。

由于这个规定量刑幅度较大,既包括15年有期徒刑,又包括无期徒刑和死刑,因此,人民法院对达到《决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毒品数量标准的严重毒品犯罪分子,在量刑的时候,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应当判处的刑罚。特别是对于是否判处死刑的案件,既要根据毒品数量的多少,又要考虑犯罪的情节。其中,有的毒品犯罪分子虽然刚好达到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海洛因50克,但属累犯、惯犯或者其他情节特别恶劣的,也可以判处死刑;有的虽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在1千克以上,海洛因在50克以上,但属偶犯、从犯、或者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的,也可以不判处死刑。

犯罪案件情况复杂,各地的情况不同,判处死刑的毒品数量标准不可能绝对一致。各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决定》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与毒品犯罪作斗争的形势的需要,提出一个供本地区内部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济南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期望每个人都远离毒品,我们更珍爱每个生命,所以我们全力捍卫您或您家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不蒙冤屈,不受迫害,罚当其罪,不判死刑。
如果您遇到毒品犯罪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毒品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服务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期望每个人都远离毒品,我们更珍爱每个生命,所以我们全力捍卫您或您家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不蒙冤屈,不受迫害,罚当其罪,不判死刑。
如果您遇到毒品犯罪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毒品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电话:,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济南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推荐

曾艳丽律师
曾艳丽律师济南知名毒品辩护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毒品犯罪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丰富。
曾律师执业近十七年,办理了诸多毒品犯罪领域案件。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正丰路力高国际6号楼514室

济南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济南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毒品犯罪辩护法律咨询服务。

贩卖毒品相关合同

法邦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贩卖毒品罪辩护,贩卖毒品无罪辩护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毒品犯罪辩护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毒品犯罪辩护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毒品犯罪辩护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