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贩卖、运输毒品,还是吸毒者吸食毒品,都必然有一个非法持有的过程。那非法持有毒品如何定罪量刑?司法实践中,以何标准进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认定?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非法持有毒品如何定罪量刑
因实施其他毒品犯罪而持有毒品的,按所实施的毒品犯罪定罪处罚。而如果非法持有毒品达到构成犯罪的数量标准,没有庇护所证明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行为的,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的,一般不应定罪处罚。但查获的毒品数量大的,就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认定
非法持有毒品罪作为故意犯罪,存在共同犯罪。从实务上看,的确存在着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共同持有,即共同对同一宗毒品具有在事实上的控制或者支配关系的情形。虽然可以对认为此种情形已经符合了共同犯罪的特征,但在具体处理上,必须分别情形,慎重定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对于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无法律依据而共同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而行为人拒不说明毒品的来源、去向、司法机关也难以进一步查证的,在对行为人已经排除了共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可能,并排除了共同窝藏、转移毒品或者共同盗窃、抢夺或共同抢劫的可能性情形下,可以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处理为宜;
2、如果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系同一家族成员,所非法持有的毒品已查清系父辈、祖辈所遗留、他人赠与或者捡拾而得等,即使数额较大,持有时间较长,且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一般也不宜以非法持有毒品的共犯处理,只应对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定罪;但是,如果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均在案件中起着主要作用,并且共同具有为逃逸查处而藏匿毒品、转移毒品等恶劣情节的,则可以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
3、如果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为吸食、注射毒品者代买用于吸食、注射的毒品,所买毒品数量较大,而代买者又并非为了获利的,可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如果吸食、注射毒品者与代买者之间存在着委托与受委托的关系,是代买者主动为吸食、注射毒品者购买的,前者与后者之间并不成立共犯的关系;
4、两个以上吸食、注射毒品者在共同购买、共同运输或共同储存用于自己吸食、注射的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其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的,只对其中非法持有毒品罪数量已经达到较大标准的人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没有达到较大标准的,不能定罪;如果两个以上的各自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均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不宜以共犯论处,而应当分别定罪。
以上就是非法持有毒品如何定罪量刑,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认定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只要是涉毒犯罪,司法机关必然会严厉打击,在取保候审、判处缓刑等事项,都会慎重。这时候,犯罪嫌疑人需要尽快联系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及时为自己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