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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180人  作者: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认定容留他人吸毒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容留他人吸毒,主要指的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开设他地下烟馆或变相烟馆的行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一般则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赁他人房屋让他人吸毒,饭店、宾馆、咖啡馆、洒吧、舞厅等营业性场所的经营、服务人员利用经营性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航空器、轮船、火车、汽车的司机管理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让他人吸毒;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构成本罪,一般应以牟利为目的作为主观上的必要要件。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的区别

贩卖毒品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其毒品交易的牟利性,这是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根本区别。行为人无论是提供场所、吸毒器具,还是提供毒品,只要是与其他吸毒人员之间没有毒品交易行为,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否则就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的区别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行为人为自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场所,而后者是行为人通过引诱、教唆、欺骗的手段使原本没有吸食、注射毒品意愿的产生吸毒念头并吸食毒品。

应注意的是,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对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毫无影响,也就是说,即不论容留几人,也不论容留了几次,以及多长时间,都可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以上就是“如何认定容留他人吸毒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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