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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是什么,自首有哪些,什么情况构成自首

此文章帮助了329人  作者: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自首是什么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就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自首有哪些

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有:

(一)一般应是犯罪人向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投案;对于犯罪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也应视为投案。

(二)一般应是犯罪人直接向有关机关投案,但犯罪人因病、因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电信投案的,也应视为投案。

三、什么情况构成自首

众所周知,自首是法律规定的从轻处罚的情节,但一般老百姓认为的自首只是典型的自首,即在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抓捕前,犯罪分子主动到公安机关认罪伏法。但是,自首并不只是限于这一种情形,有些依法可以构成自首的情节,往往被人们所忽视。

《刑法》对自首的规定?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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