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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时环境质量检测标准,有害物质超标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1052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交付时的质量环境检测标准

房屋交付时的环境质量问题主要包括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那么法律对此有哪些规定呢?开发商出具的《质量保证书》中所记载的内容要符合以下规定:

(一)交付的房屋室内温度不应低于18摄氏度。

(二)交付的房屋可承载的额定电力负荷不应低于20千瓦。

(三)交付的房屋供应的热水不应低于40摄氏度。

(四)交付的房屋室外噪音在白天不应超过50分贝,晚上不应超过40分贝。

(五)小区的绿化率最少不低于30%。

二、有害物质超标怎么办?

首先要拿到环保部门合法的鉴定依据,确定有害物质超标,要确定来源是哪个方面,如果是开发商在房屋建筑方面提供的材料所致,开发商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超过正常居住的标准,可以行使退房的权利。新交付使用的房屋可能都会存在一定的有害物质,为避免有害物质超标我们还要注意下面的问题:

(一)尽可能不使用易散的化学物质的胶合板、墙体装修材料以降低引起过敏症的化学物质的浓度。

(二)在厨房灶具或吸烟处要设局部排气设备。

(三)设足够亮度的照明设备;

(四)要设有换气设备。因建筑材料中含有有害挥发性有机物质,所有住宅竣工后要隔一段时间才能入住,在此期间要进行换气。

总之,如果怀疑是质量问题,无论是建筑结构还是环境质量,购房者都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并整理收集充分的证据,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在房屋保修期过后,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等方式,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给自身所带来的损失。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经常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帮助检测。但购房者必须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须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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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等业主验房时,发现货不对板,维权遇到难题。所以,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已成事实,则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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