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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应交纳哪些税费,房屋赠与双方须提供哪些材料

此文章帮助了1001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赠与应交纳哪些税费

1、个人向他人赠与房屋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这三种情况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也就是说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房屋,可以不征收5。5%的营业税,但是必须向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请。

2、个人向他人赠与房屋,全额征收契税、印花税。

根据相关规定,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房屋权属部门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3、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

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

4、个人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时征收个人所得税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赠与双方须提供哪些材料

赠与双方须提供的证件:

1、 赠与双方当事人及赠方配偶须同时到场,当事人委托他人代办须出具公证委托书

2、赠方须提供: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注:户口不在一起,须出示结婚证,未婚须经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

(3)印章(正楷字)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受赠方须提供: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印章(正楷字)

4、赠与双方提供:

(1)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1份(用钢笔填写,申请人签章)

(2)双方签订赠与协议2份(内容采用民间协议)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由于房屋价值较大,办理时更应慎重,不要因公证书或公证程序瑕疵导致法律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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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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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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