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争议在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域名争议时,域名持有者不得转让有争议的域名,但域名受让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人民法院裁判、仲裁裁决或争议解决机构裁决约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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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