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1.6
已有9人评价
浏览:2386次下载:9次
发布时间:201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