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常识信息
1.6




已有9人评价
浏览:3420次下载:11次
发布时间:2010-08-10
对交通事故责任者除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外,需吊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吊扣期限为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吊扣期限为两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
3、造成一般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或者造成轻微事故,负全部责任的,吊扣期限为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
4、造成轻微事故,负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吊扣期限为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下。

1.6




已有9人评价
浏览:3420次下载:11次
发布时间:201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