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裁决书
申诉方:
代理人: ,(性别), 岁,(职务) 被诉方:
代表人: ,(性别), 岁,(职务) 申诉方与被诉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电缆线合同一份,计 平方毫米橡皮铝线一千米, 平方毫米橡套电缆 米,裸铜线 米,合计价款 元整。
合同订立后, 公司发现价格偏高,曾两次派人去电缆厂要求解除合同,遭到拒绝。 年 月 日电缆厂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部电缆线发送到xx公司, 公司以质次价高为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经主管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电缆厂于 年 月 日向我局申请仲裁。
本局依法由首席仲裁员 ,仲裁员 、 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现查明:
双方争执的焦点是质量问题。 。
据此认为, 。
根据上述事实,争议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产品质量不合格,责任在电缆厂。经调解,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事后xx公司翻悔,故本局特裁决如下:
一、 。
二、 。
三、 。
如不服本裁决,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原仲裁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将起诉状副本交送本会。
首席仲裁员
仲 裁 员
年 月 日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