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申请书
我俩自愿结为夫妻,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请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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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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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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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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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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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类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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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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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 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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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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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住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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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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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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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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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状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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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件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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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证件字号 │ 字第 号 │ 字第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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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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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有无直系血亲或三代 │ │ │
│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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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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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申请人签字并按指纹
│ 双方半身免冠照片 │ 申请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 (加钢印) │ 申请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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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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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证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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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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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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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证字号 │ 字第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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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机关名称及婚 │ │
│ 姻登记管理员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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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男方: │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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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证日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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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申请书正面各栏由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如不会写字,可委托承办人代写。但申请人双方必须分别签名并按指纹。
(二)本申请书背面前5栏由婚姻登记管理员填写,后2栏分别由双方当事人填写。
(三)“职业”栏填:专业、技术人员,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工作人员,服务性工作人员,农、林、牧、渔劳动者,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其他劳动者,无业人员。
(四)“婚姻状况”栏填:未婚或离婚或丧偶。
(五)如申请人曾结(离)过婚,并生有子女的,应将子女姓名、年龄、抚养责任如实填写在备注栏。
(六)“提供证件情况”栏由婚姻登记管理员填写审查情况。当事人取不到应持证件的,要写明原因。
(七)“登记日期”应与当事人“领证日期”及《结婚证》的发证日期一致。
(八)未实行居民身份证的地区,在“居民身份证编号”栏填户籍证明。scs_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