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提前公开声明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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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 │
│ 专│申请号 申请日 │
│ 利├───────────────────────────────┤
│ 申│发明创造 │
│ 请│名称 │
│ ├───────────────────────────────┤
│ │申请人 │
│ │(代表) │
├──┴───────────────────────────────┤
│② │
│ 共同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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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
│ 声明内容; │
│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 │
│ 请求早日公布上述专利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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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⑤ 专利局处理意见 │
│ │ │
│ │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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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④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或由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代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