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响上市公司机构独立资产完整的方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和资产完整,不得通过什么方式影响上市公司机构独立和资产完整:
(一)不得与上市公司共用主要机器设备、产房、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
(二)不得与上市公司共用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三)不得与上市公司共用机构和人员;
(四)不得通过行使投票权以外的方式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机构行使职权进行限制或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尽什么义务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投票权、提案权、董事提名权等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其权利的行使。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确保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的公平性,不得通过欺诈、虚假陈述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等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出议案时应当充分考虑和把握议案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
(五)本所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表决以下议案时将其表决权限制在表决权总数的30%以内,并在上市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1、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按持股比例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4、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5、利润分配方案;
6、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以上便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和资产完整,不得通过什么方式影响上市公司机构独立和资产完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尽什么义务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关于这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