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BO收购有哪些种类
MBO收购即管理层收购的种类:
(一)根据管理层收购对象的不同,其常见的收购方式有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两种。
资产收购又叫营业转让,是指经营者以现金、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为对价,收购卖方公司全部或实质全部的资产,资产除有形资产即不动产、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外,一般还包括无形资产如专利、许可、商标、商业秘密、技术。交易的直接结果是卖方公司资产转移给收购公司,交易的间接结果是卖方因出售资产而停止营业、进行清算并最终丧失主体资格。国外管理层收购中资产收购的对象一般是被收购企业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股权收购是指经营者购买目标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有表决权股份达到控股比例,从而取得目标公司管理上控制权的行为。国企管理层收购公司股份一般是采取协议收购方式从公司原控股股东处取得。
(二)根据收购支付对价形式的不同,可将管理层收购分为现金收购、股票收购和综合证券收购。
在股权收购中,如采用现金收购的方式,目标公司股东出售股权之后即退出目标公司,不再享有任何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如采股票收购方式收购股权,即成为换股收购,收购公司用本公司的股票换取目标公司的股权,成功收购的结果是收购公司取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的同时,目标公司的换股股东成为收购公司的股东。
所谓综合证券收购是指收购者用现金、投票、认购权证及可转换公司债等现金与多种证券组合来进行收购,这样一来可以缓解现金收购所带来的融资压力。与股权收购相类似,资产收购的对价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股票和其他证券等,但主要是“以现金换资产”和“以股票换资产”两类为主。在前者的情况下,形成一般的资产所有权转让关系;而在后者的情况下,则可以看作是出售资产的公司以资产作为投资向收购公司投资入股。
二、MBO的收购方式
(一)收购资产
收购资产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和业务经营控制权。收购资产的操作方式适用于收购对象为上市公司、大集团分离出来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公营部门或公司。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或集团子公司、分支机构,则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直接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在双方共同接受的价格和支付条件下一次性实现资产收购,如果收购的是公营部门或公司,则有两种方式:(1)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直接收购公营部门或公司的整体或全部资产,一次性完成私有化改选;(2)先将公营部门或公司分解为多个部分,原来对应职能部门的高级官员组成管理团队分别实施收购,收购完成后,原公营部门或公司变成多个独立经营的私营企业。
(二)收购股票
收购股票是指管理层从目标公司的股东那里直接购买控股权益或全部股票。如果目标公司有为数不多的股东或其本身就是一个子公司,购买目标公司股票的谈判过程就比较简单,直接与目标公司的大股东进行并购谈判,商议买卖条件即可。如果目标公司是个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收购程序就相当复杂。其操作方式为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通过大理的债务融资收购该目标公司所有的发行股票。通过二级市场出资购买目标公司股票是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但因为受到有关证券法规信息披露原则的制约,如购进目标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或非军事区以该比例后持股情况再有相当变化都需履行相应的报告及公告义务,在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相当比例时,更要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所有这些要求都易被人利用哄抬股价,而使并购成本激增。
(三)综合证券收购
是指收购主体对目标提出收购要约时,其出价有现金、股票、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的组合。这是从管理层在进行收购时的出资方式来分类的,综合起来看,管理层若在收购目标公司时能够采用综合证券收购。即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的现金,造成新组建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又可以防止控股权的转移。因此,综合证券收购在各种收购方式中的比例近年来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收购公司还可以发行无表决权的优先股来支付价款,优先股虽在股利方面享有优先权,但不会影响原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这是这种支付方式的一个突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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