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股东
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的人。也就是所谓的出资人、投资人,而股东是对公司法上的投资人的特别的称谓。首先,股东可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但是需注意的是,当国家作为股东时,需要明确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的具体组织,例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次,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所以股东可以是限制能力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但是当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作为股东时,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行使股东权利。而公司发起人股东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如何取得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是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实质标准与形式标准两个。实质标准是指股东实际上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形式标准是指股东记录在股东名册上并经过了登记。满足了这两个条件即取得了股东资格。具体来说:
1、股东资格认定的实质标准
股东的资格确认首先是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或者继受取得股份或股权,也就是说股东与公司有实际上的投资关系。如果当事人之间就股权归属问题发生了争议,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3条的规定一方要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应当向法院证明具有下列事实之一:第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第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股东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后,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那么股东会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或者取消其股东资格。
2、股东资格认定的形式标准
股东资格认定的第二个条件是,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被登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根据《公司法》第3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第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第二、 股东的出资额;
第三、 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上就是对于什么是股东,如何取得股东资格的问题的回答。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有针对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