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备受青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改出台后,借壳上市推进遇到很大阻力,不少上市公司便抛出控股权变更备选方案。近日,国栋建设发布公告终止了正源地产的借壳计划,与此同时,公司宣布“公司控股股东国栋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国栋建设的案例在A股并不少见,今年以来,市场已有超过50家公司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信息。在原控股股东退出的同时,这些股票同时在二级市场站上风口。8月21日,四川双马披露公司大股东拉法基集团与和谐恒源以及天津赛克环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东拟协议受让50.93%的股份,如果转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知名投资机构IDG。
事实上,国企上市公司向民资转让股权早有成功案例。2016年6月,沱牌舍得股权转让事项正式完成,天洋控股正式入主沱牌集团。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加快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企改革所倡导的主要思路。国有企业转让出控股权,也是本轮国企改革的一部分。通过混改引入新的控股股东,有利于打破国有资本垄断,市场化经营手段能够为国企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谨防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容易发生优先购买股权、以及债务的风险、移交股权等法律风险。
优先购买股权的风险包括:1、优先购买权取得中的法律风险。2、优先购买权行使程序中的法律风险。3、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限制中的法律风险。另外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和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移交股权的法律风险包括交割日确定中的法律风险交接事项安排中的法律风险。
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前在对目标公司进行调查时,受让方应与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较为充分的沟通,并提前咨询律师,委托律师起草股权转让合同等,及时规避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