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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将退出万科 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此文章帮助了456人  作者:北京股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华润将退出万科

凤凰新闻讯:今日(1月12日)16时左右,记者从可靠人士处获悉,华润集团将出让在万科集团所持股份,其股权的接盘方为深圳地铁集团。“万科稍后可能还会有进一步的消息披露。”该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

上述人士还表示,对于目前市场上传言“大局已定”并不属实,他进一步指出,即使华润退出也只是第二大股东,宝能系和恒大股权尚握在手中。未来如何变化仍需观察。

换句话说,即使华润集团将全部股权转让予深铁集团,“宝能系”仍可保持第一大股东位置。但在总股份中,万科管理层若获得深圳地铁,以及刘元生等持股比例较高散户的支持,则可能超过“宝能系”持股比例。

截至目前,涉事多家企业均未明确表态。

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虽然相关人员尚未表态,但是,却仍对市场股票产生了影响,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静观其变。股权转让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先来看看相关法律规定吧。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新《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外,股权转让后,还会涉及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信息变更等众多程序上的内容,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总之,股权转让是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建议咨询公司法专业人士,并谨慎行事,以免给自己和企业带来严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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