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混改或涉及增发 股权将迎来调整
4月5日晚间,中国联通香港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母公司联通集团正在筹划并推进开展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的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拟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A股公司)为平台,可能涉及中国联通A股公司的股份变动事宜。不过,对于具体的混改方案,中国联通港股上市公司公告并未透露。分析人士指出,联通混改将通过定向增发扩股和转让旧股的方式对中国联通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中国联通股权调整后,再通过联通集团内部股权交易,实现国有资本对联通红筹公司持股60%左右(其中联通集团持股51.05%)。另一方面来看,中国联通此次混改可能无法一蹴而就。混改并非易事,既要改善公司治理机构,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又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做到上述两点本身就是巨大的挑战。(来源:经济参考报)
股权结构的含义与分类
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第二个含义则是股权构成,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情况下,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