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融租赁IPO补充资本金
中国网财经5月11日讯 证监会近期公布IPO企业最新排队情况,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融租赁”)拟在上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华泰证券。
江苏金融租赁此前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在上交所发行不超过78221.68万股新股,所募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资料显示,江苏金融租赁为中国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服务的行业涉及医疗、教育、工业制造、农业机械等。2013-2015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47亿元、10.56亿元和13.26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5.02亿元、6.06亿元和7.32亿元。
此外,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江苏金融租赁2013-2015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7.41%、54.38%和55.11%,同期行业平均值分别为52.81%、45.15%和44.28%,而行业内主要企业远东宏信同期毛利率为63.45%、59.18%和59.50%,皖江租赁分别为66.37%、51.84%和40.14%,兴业租赁则为49.49%、40.24%和37.73%。
据了解,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江苏金融租赁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的不良部分金额分别为16235.55 万元、16140.87 万元和27458.27 万元,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分别为0.90%、0.62%和0.86%。江苏金融租赁在招股书中提到,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导致承租人的还款能力下降的情形,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组合的质量可能下降,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将会上升。
据招股书显示,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江苏交通控股,其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截至上述招股书签署日,江苏交通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占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49.69%。此外,除江苏交通控股外,本次发行前南京银行持股26.86%,扬子大桥持股12.45%,广靖锡澄持股9.97%,为公司三大股东。
如何让确定资本金
根据我国《企业财务通则》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我国有关法规遵循实收资本与注册资金相一致的原则。资本金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金被称为股本,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一般企业的资本金被称为实收资本。
资本金一般分为一是实收资本制,即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确定资本金总额,并一次认足;二是授权资本制,即在公司成立时,虽然也要确定资本金总额,但是否一次认足,与公司成立无关,只要缴纳了第一期出资,公司即可成立,没有缴纳部分委托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进行筹集;三是折衷资本制,要求公司成立时确定资本金总额,并规定首期出资的数额。资本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募集确定:
(1)公司可以通过吸收现金投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形式的投资或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本金。
(2)公司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章程的规定,确定一次筹集还是分期筹集资本金:一次性筹集资本金的,应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资本金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筹集的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3)关于无形资产投资的限额
(4)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5)投资者如未按合同、协议和公司章程的约定按时、足额出资,即为投资者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便是本人对于资本金确定的简介,如有疑问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