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系四家公司信披违规受处罚
据证券时报报道,方正科技、中国高科、方正证券、北大医药四家上市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方正科技长期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且公司主要销售业务通过该关联交易发生。中国高科2012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累计5343.38万元,占中国高科201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7.47亿元)的7.15%,且该笔关联交易对中国高科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方正证券自IPO开始并延续多年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违法情节严重。北大医药未按规定披露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占北大医药总股本的6.71%。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上述四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方正集团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国兴、利德科技、西藏昭融、北大资源控股、政泉控股分别给予警告及60万元的顶格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3万至10万元的罚款。
如何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提起该类民事赔偿诉讼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证据的准备。投资人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除提交行政处罚决定或公告,或者刑事裁判文书以外,还须提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交易的凭证等投资损失证据材料。
第二,管辖法院的层级是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
第三,诉讼方式。原告可以选择单独诉讼或者共同诉讼方式提起诉讼。
第四,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因此在准备证据时原告也应当着重收集该类型的证据。
以上就是对如何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问题的介绍,如果遇到法律问题,还需咨询专业的股权律师。